为切实维护奥运期间风景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近日,九华山风景区就奥运期间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凡在风景区内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对未经批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对继续滞留的,公安机关将强行带离;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山各类宾馆、旅店接待外来旅客住宿,必须查验旅客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项目完善住宿手续,禁止接待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处相应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禁止全山各大小寺庙、庵堂超范围、超规定对外接待,严防不明身份人员入住寺庙,对情况不清、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违反规定的,由宗教部门会同佛教协会对该寺住持作出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宗教仪轨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风景区还切实加强索道、缆车、大铜像、水源地、加油站、行政中心大楼及供电、供气、通讯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相关主管和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施工工地、枪支弹药、易燃易爆、食品卫生等公共安全管理,综治、安监、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奥运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本站只为提供大众方便,未验证信息可靠性,请自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