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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设重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           ★★★ 【字体:
苏州设重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苏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7

  在25日召开的苏州市区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会议上,社会力量参与完成的圆通寺、春申君庙、李鸿章祠堂三项抢修保护工程共获得了44万多资金奖励。动员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并研究制定积极的扶持政策成为了苏州古建筑保护正在探索的一大方向。

  以圆通寺为例,这座清代风貌的寺院建筑是苏州市控保建筑,在修复前已是破败不堪,从2007年4月开始,太湖东村鑫龙原创油画廊的主人高炳鑫出资修缮,并获得该处场所近500平方米的使用权。如今,这个与网师园相邻的古建筑不仅按原样修复,还成为举办书画展览、文化活动的理想场所。“像圆通寺这样的古建筑有不少,制作工艺精致,整体布局严谨,文化底蕴深厚,一方面,因为年代久远,古建筑本身出现老化、毁坏;另一方面,受多重因素影响,有的建筑内居住了‘72家房客’,有的庭院里违章搭建,使用中的破坏也很大。”文物局专家非常看好像圆通寺这样通过修复、合理使用的做法。“苏州共有各级各类文保单位538处,此外还有大量控保建筑。维修一处文物古建筑,平均每平方米至少要投入1500元到2000元,涉及的资金很多,单靠政府是不够的。”市文物局专家告诉记者,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看,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很有积极性,关键是服务要跟上去。早在2005年,市有关部门出台《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意见》,提出了古建保护工作实行产权多样化、抢修保护工作社会化、运作市场化三大原则。此外,市人大还专门就古建筑保护立法,制定颁布了《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者租用古建筑”,为古建筑保护的社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市还专门出台了明确的奖励办法,企业或个人出资修缮文物古建筑,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修缮费用,此前,像大儒巷昭庆寺、幽兰巷万嵩源故居、南园宾馆蒋纬国故居和巡抚衙门旧址等就获得奖励100多万元。“社会力量进入古建筑保护领域,涉及很多部门,如果能形成一个更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应该能够促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政府力量、民间力量组成的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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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通悟    责任编辑:正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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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