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十分重视民族宗教信访工作,认真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结合当前形势,研究信访动态,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民族处、宗教处分别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件。 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各县(区)、有关处室在限定时间内,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办结信访件。对来访人员及时给予接待,并做好息访工作。对处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造成越级上访的,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 三是建立信访网络。各县(区)民宗局、乡镇民宗助理为信访信息员,对本地区的信访动向及时掌握,随时上报,对重点人有上访苗头时,县(区)要主要上门做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作出解释,做好办有依据,释有出处。 四是建立干部下访制度。民宗局组织干部定期到基层走访调研,了解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己任,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淮安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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