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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马祖权主任一行组织开展对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调研检查工作。检查组首先听取县民族宗教局的情况汇报,然后深入等慈禅寺、瑞龙寺、弥陀净寺、丹东街道大契头基督教堂、丹城狮山路基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措施落实和设施及教职人员生活等情况。
检查组认为,当前宗教事务管理中还存在基层管理工作较薄弱,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二是要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加强宗教部门与镇乡(街道)工作协调,为宗教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基础;三是要加大对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卫生防疫、消防、治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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