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上午,上海市民族宗教委主任周富长率法宣处、区县处、外事处工作人员赴上海市长宁区,对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等开展调研。
长宁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主任潘玲娣就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和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试点等情况作了汇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春景参加调研,并介绍了长宁区委区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在推动长宁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周富长主任首先对长宁区委、区府领导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正确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将场所的布局纳入社会事业等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周主任强调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满足他们合理的宗教需求是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关心他们的生活需求、重视他们的精神需求,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进而发挥他们在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我们积极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实践与探索。
周主任指出,上海的宗教事务管理要按照国际惯例来做,立意要高、创意要新。希望长宁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以迎接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在现有的基础上能做好超前性、战略性和创造性探索,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使长宁的民族宗教工作能在打造上海国际城市形象、促进长宁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城区投资环境中,为实现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实现长宁“四个走在前列”的发展目标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