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为加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民族宗教团体、场所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海市黄浦区民宗办围绕民族宗教团体、场所用工情况开展调研,并于2007年12月29日下午,举办民族宗教系统劳动用工知识讲座,邀请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并就有关具体用工问题进行了咨询、沟通。区民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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