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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之光”执委会研究决定,2007年帮助40位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所有学业,特设“法门之光”助学金。 一、 实施范围和资助名额 助学金在“法门之光”活动中实施,共资助40名学生。 二、 资助对象 报名参加“法门之光”的农村户籍、家境贫寒(达当地贫困户标准)、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 助学金标准 一次性向每位学生颁发助学金2000元人民币,明年可以继续申请。 四、实施和公布 1、“法门之光”执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资助的学生。 2、 获得资助的学生请在2007年7月24日到法门寺领取。 3、 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由“法门之光”执委会在法门论坛上公布。 五、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 1、助学金申请表经“法门之光”执委会审核合格,助学金直接发放学生手中。 2、 对于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下降;隐报家庭收入,品行不端,违反校规校纪;丧失学籍和转学者,终止对其资助。
“法门之光”执委会研究决定,2007年帮助40位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所有学业,特设“法门之光”助学金。
一、 实施范围和资助名额 助学金在“法门之光”活动中实施,共资助40名学生。
二、 资助对象 报名参加“法门之光”的农村户籍、家境贫寒(达当地贫困户标准)、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 助学金标准 一次性向每位学生颁发助学金2000元人民币,明年可以继续申请。
四、实施和公布 1、“法门之光”执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资助的学生。 2、 获得资助的学生请在2007年7月24日到法门寺领取。 3、 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由“法门之光”执委会在法门论坛上公布。
五、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 1、助学金申请表经“法门之光”执委会审核合格,助学金直接发放学生手中。 2、 对于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下降;隐报家庭收入,品行不端,违反校规校纪;丧失学籍和转学者,终止对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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