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黄石2007年“慈善助学”活动方案出台,该方案确定资助对象为2007年第二批及以前批次被公办高校录取的特困高中毕业生,资助人数视募集款项多少而定,最少拟救助60名,活动从6月25日至8月18日结束。
凡被高校录取的特困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为资助对象:特别困难的低保户子女;天灾人祸或因病致贫造成家境贫寒的学生;特困残疾学生。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资助对象家庭困难程度核定60名特困生。视家庭困难程度,对资助者按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救助。
受助申请程序为求助对象本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附家庭情况介绍、慈善助学活动申请表和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所辖社区收集和核实求助学生情况。求助者认真填写《黄石市慈善助学求助申请表》(可自行复印),并由其所在村(社区)及就读学校签字盖章,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于8月18日前报送黄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为避免多头重复资助,今年该会决定接受其它形式认助及各慈善组织资助的学生,不列为此次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