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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造罪可悔而不防护极不应理           ★★★ 【字体:
以“造罪可悔而不防护”极不应理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讲授    文章来源:摘自《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又若念云毁犯可悔。无后不犯防护之心,放逸转者,说可还出,如食毒药。

如果心想:犯戒不要紧,反正可以忏悔。这样没有今后誓不再犯的防护心,三门放逸而转,还说可以使罪业还出,这就象服毒一样。

如《弥勒狮子吼经》云:“慈氏,末世末劫后五百岁,有诸在家出家菩萨,出现于世。”

在《弥勒狮子吼经》中,佛对弥勒菩萨说:“末法时代末劫的后五百年,有在家和出家菩萨出现于世间。”

“彼作是云:悔除恶业能无余尽,造作众罪造已当悔,增上毁犯而不防护,我说彼等是作死业。”

“他们这样说:通过忏悔,能令恶业无余消尽,造罪之后应当立即忏悔。如果增上毁犯而不下决心防护,我说他们是在造死业。”

“云何为死?谓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终之后,颠倒堕落。”

“怎么说是死业呢?譬如有人服毒只会自取灭亡,同样,自己取毁戒的罪恶,死后一定会颠倒堕落。”

“又云:慈氏,于此圣法毗奈耶说为毒者,谓诸违越所制学处,故说汝等莫自食毒。”

   “佛又说:慈氏,在圣法毗奈耶当中所说的毒,就是指诸多违越佛制学处的罪毒,因此才说你们不应自服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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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澄意    责任编辑: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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