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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经忏利益 死入地狱重补           ★★★ 【字体:
破戒受罪 情况惨重(清能安)
作者:郭涵斋原编    文章来源:摘自《释门法戒录》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9

  

  清朝释能安,在长沙南门外向家湾,与同参一起精勤修行,共买下一所房屋,取名“莲社”,以代人做经忏为职业。后又在平江替人做法事,一些想求福报的善男信女,都请他诵经礼忏,因此稍有积蓄。

  一天,他的徒弟灵慧患病死去,但胸部有热气,过许久又苏醒,对师傅能安说:“我到地狱里,看见僧道破戒受罪的很多,情况惨重!尤其是补经的痛苦,更令人可怕!”极力劝他师父将莲社房屋变卖,从此改过,不要再贪图做经忏的利益。并说你从前替人做的经忏,其中有很多不踏实,都必须重补!要等师父答应后才死。最后他师父答应,徒弟即断气。

  能安从此隐居在湘阴麻石山庙里,天天踏实补经,不敢稍有疏忽。《妙法莲华经·法师品》说,诵经是五种法师行持中的一种,现在用来作为谋生的工具,不怕布施难消受,哪知以后在冥府受报,比阳世重百千万倍吗?!能安如果不是受警告而发心忏悔,就可怕了!(出《芬陀利室笔记》)

 (摘自《释门法戒录》,印光大师审定,原编 湖南 郭涵斋;译白 四川 张妙首(释昌臻))

 

文章录入:法敬    责任编辑:法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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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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